销售合同

时间:2025-07-10 18:44:22
有关销售合同集锦8篇

有关销售合同集锦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销售水泥给乙方,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水泥的发运任务,双方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

二、起运地、收货单位:

起运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与验收

乙方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数量,甲方保证计划供应。甲方因水泥厂机器故障、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造成不能满足乙方需求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以水泥出厂过磅单为准,乙方负责复磅抽查验收,如果对磅差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合理损耗根据水泥行业标准测算±1%)。

四、设备及安装

水泥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确保使用安全。工程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拉回水泥桶,如果桶体损坏,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如果水泥桶倒塌后报废、丢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按贰万元/每只计算)。水泥桶免来回运费,水泥桶运到工地后,卸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泥桶用完后的拆及运回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如乙方以承兑汇票付款,则贴息由乙方承担,每吨价格上浮15元)

2、每月25日—30日双方对账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80%货款,余下20%年底付清。担保人: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每批水泥到达乙方工地后,由收货负责人签字,以便结算,回单作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的凭证。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若甲方发现工地用了其它厂家的水泥,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损失吨位的双倍罚金。(按我公司当天挂牌价计算)。

3、水泥价格调整,根据水泥厂的调整价格额度上浮或者下调为准。

4、水泥质保书根据需要提供给施工方。

5、此工程结束后,若乙方水泥预付款有剩余,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

6、质量保证,实行三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按规定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要求,商定合理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责任。

5、产品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产品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提货日期为准。甲方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产品、多交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 ……此处隐藏5721个字……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有一个重要职能,那就是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使这样一种职能的具体体现。国家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与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房产主管部门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管理。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用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

为了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5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并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建设部第95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细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l995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法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20xx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1 3项主要内容。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少项和当事人意见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通过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推行《示范文本》,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管理

对商品房合同依法进行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在我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后,人民群众生活逐渐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建设部为小康社会的住房确定的目标是“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将会有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秩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完整科学体系中,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最终归宿,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然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在一步一步扎实具体的工作中。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只有维护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住房消费环境,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管理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调整,使得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井然有序,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市场中仍有不法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其中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近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建设部均将整顿以合同欺诈消费者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只有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管理,消除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由于商品房不仅是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家庭财富普遍有所提高的重要环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意义重大。更由于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交付的时间一般较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扎实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房地产法律、法规意识,让商品房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据统计,目前,消费者在购房时自己聘请律师的不到2%,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人认为:目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国家制订的,以为很全面,《合同示范文本》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且大多数人在购房时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签了,我也这样签算了。因此,加大对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就必须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严格对商品房销(预)售进行管理。按照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预)售的规定,一是严格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同时配合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预售许可办理情况,以供广大消费者监督和作为购房参考;二是销售商品房时必须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使用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三是加强对商品房销(预)售的检查巡查。

3、会同工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力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但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些广告,谈不上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更是无从谈起。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中所涉及的广告内容,l00%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几乎没有,一般都包含了30%以上的虚假成分。对广告中大量的承诺性内容也不能全部约定在合同中,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商品房销(预)售时,房地产销(预)售广告必须注明预售许可证号及准予预售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4、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现在某些商品房开发商单方面制订某些对开发商有利不可商谈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扩大相关法律术语的内涵与外延等等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此,必须对已经出售的商品房的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不按法律规定明示相关法规及合同文本的:对违反法律扩大解释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除要加以纠正外,还要对商品房开发商予以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合同制度的严肃性。

5、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从严建立和管理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和商品房买卖中的产权办理档案,在办理他项权证或产权证上杜绝一房多贷,一房多卖行为。

《有关销售合同集锦8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